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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新规捍卫统计数据公信力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 | |||||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 题:中国实施新规捍卫统计数据公信力 新华社记者 张崇防 黄歆 针对统计数据受质疑、统计工作被指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中国政府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项处分规定,对造成统计数据不实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这项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主要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为追求政绩或骗取荣誉和利益而拒报、漏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做法。 根据规定,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将面临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部门还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在移送案件材料、通报处理结果等方面切实负责,以确保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 专家指出,统计数据不仅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类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保持各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是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这不仅关系到统计机构的权威,也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告诉新华社记者。 统计是国家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 《华尔街日报》不久前在其专家论坛上发表的《如何看待中国经济减速时期的GDP统计》一文中也认为,中国对外公布了主要经济指标的“比较及时、准确和全面的数据”。但它同时对一些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性提出质疑,理由则是:“地方政府官员的仕途同推动当地经济高速增长的能力紧密相关,因此存在人为上调产值数据的动机。” 监察部、人保部、国家统计局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单位包括少数政府机关不按规定随意发布统计数据的现象。特别是有些部门在发布相同或相似的统计指标数据时,对统计范围、统计方法、指标含义等没有任何说明,发布的数字相互“打架”,在社会上造成混乱。甚至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工作中存在“按需要报数”、“按计划报数”以及明知统计数据不实却不进行调查核实等情况。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对那些故意扰乱统计工作秩序、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涉案人员,以充分发挥这一处分规定的威慑作用。”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所所长汪同三说。 鉴于中国巨大的经济规模和所处的发展阶段,GDP增长、失业率、税收等方面的数据都成为外界研判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除了少数地方和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外,对同一件事情,还不时出现同一政府部门的说法前后矛盾、不同政府部门的说法不一、政府和学术机构结论相左的情况。 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人保部公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就曾因采取的统计方式不同而形成混淆。同为失业率,前者高达9.4%, 后者仅为4.2%,数字相差之大,让人无所适从。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的权威,而且削弱了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信息基础,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除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政府还要改变‘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考核体制,提高统计工作者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减少差错。”汪同三说。 所幸的是,中国不仅通过立法来惩戒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国家统计局等职能部门也在完善统计方法、确保数据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新姿态。 针对外界发出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数据真实性问题上首度表现出了不同寻常的高调回应。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表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不断提升中国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 国家统计局从明年第一季度起开始提供GDP环比数据的计划,也被认为是朝着与国际标准接轨新迈出的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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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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