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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涉敲诈被拘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金羊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7 22:30:13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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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报:要求各媒体汲取教训将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据新华社电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要求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各报社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原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涉嫌敲诈被捕 2004年6月,中国食品质量报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四川记者站,并于2005年7月任命汪启明(刑满释放人员)为该非法记者站的副站长。2006年1月3日,汪启明指使其非法聘用的人员,将20头生猪拖到乐山市井研县城郊某猪场内注水后转运到井研食品公司销售,并将整个过程及井研食品公司外部环境拍摄成录像带。随后汪启明以“曝光”相要挟,对食品公司敲诈30万元,在仅获得两万元“差旅费”的情况下,汪启明将所谓《井研生猪注水触目惊心》一文传真给乐山市委、市政府,企图通过行政手段向企业施加压力。 2006年1月23日,当汪启明向该企业索要10万元“宣传赞助费”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3月1日,汪启明等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中华工商时报社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涉嫌敲诈被捕 2003年6月,一名宝马车主在浙江省石油总公司某加油站加油后,发动机出现故障,车主提出索赔一辆新宝马车,双方协商未果。宝马车主将此事反映给中华工商时报社浙江记者站后,孟怀虎将一篇批评报道传真给浙江省石油总公司,要求公司“阅后见报”。浙江省石油总公司反复强调内容失实,但为避免媒体报道,最终付给孟怀虎35万元,孟怀虎将其中17万元交给宝马车主作为赔偿款,余下18万元放在记者站账户内。 此外,孟怀虎通过类似方法,在浙江多家企业中强拉广告、收取“活动费”、为企业进行所谓的“形象宣传”,获取大量非法财物。2005年11月9日,孟怀虎涉嫌敲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正式拘捕。 ■经济日报农村版原浙江记者站副站长卜军涉嫌诈骗被捕 1995年至2005年,卜军先后在多家报纸驻浙江记者站工作,案发前为经济日报农村版浙江记者站副站长。2003年年初,卜军在消费日报社浙江记者站工作期间,与另一犯罪嫌疑人程成一起,骗取浙江省松阳县某建筑公司两名职工的信任后,以帮助“曝光”该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名,骗取受害人“曝光费”1.8万元,然后伪造了一份《国内维权动态内参》寄给受害人。2003年5月,卜军和程成以同样手段骗取浙江省松阳县某村村民“曝光费”4万元,并伪造消费日报浙江记者站内参。 2005年10月18日,卜军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月20日被经济日报农村版编委会免去浙江记者站副站长职务并予开除,11月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中国工业报社原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涉嫌敲诈案被捕 2005年12月4日,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以河南省光山县建设局存在问题相要挟,向该单位索要现金两万元。河南省新闻出版局与郑州市新闻出版局、郑州市公安局一同出击,将收钱后准备离开的陈金良抓获。12月5日,陈金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新闻出版总署在通报中要求各报社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检查内容包括“报社是否具有健全的符合记者站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报社是否向记者站下达报纸发行、广告等经营任务”等10项重点。
(金陵/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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