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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中国房地产新政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30 20:14:56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王永康 陈刚 王优玲)国务院本周以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文件的形式,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作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出发点,并提出了多项量化指标。此间专家指出,这表明解决最广大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房子越盖越多,买不起房子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是许多人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的感慨。深圳市民邹涛发起的三年不买房运动短短10天时间得到一万多人的响应。房地产开发商成为网民口诛笔伐的对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指出,这表明住房已超越经济范畴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直接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

    在这份名为《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文件指出,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这虽是结构性、局部性的问题,但影响较大。如不加以治理防范,也可能传递到其他地区,演化成全局性问题,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徐宗威说,这表明政府对住房结构问题的严重性和民间的呼声给予了高度关注。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是个老问题,但这次新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其中规定,各地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今后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新政策在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对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并要求这部分用地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维持原来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其它住房则提高到最低30%。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文件再次强调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据建设部统计,目前中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尚有70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上海荒岛房产工作室市场总监冯伟表示,新措施从政策和市场层面对调整供应结构提出了要求,可以预期,新措施执行后,未来市场内中小户型的商品房供应会大增,政府从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角度来调控的目的就达到了。    

    中国从2005年就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但未能取得预期成效。舆论普遍认为,地方政府落实不力是重要原因。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表示,新政策最大特点是给各地政府的调控责任予以了量化。不仅如此,它规定,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并限期整改。

    新政策得到了部分网民的肯定。新华网上一位名叫“孤客0414”的网民说:“应该说这些措施一出,房价还是会稳一稳的,希望能看到成效。”

    一些专家和业界人士也对新政策提出了建议。首创集团总经理刘晓光认为,将购买非自主大户型的首付比例提高到30%对投机者约束不大,因为他们不缺资金,如何鉴别是否自住房办法还要细化。另外,目前的土地供应方式使地价一去不回头,中低价房无从谈起,政府应采取措施增加中低价土地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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