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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宣判 马英九被判无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4 20:30:09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资料图片:4月3日,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茆雷磊)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2006年8月,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经调查后以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

    据岛内媒体报道,目前全案仍可上诉。


"特别费"案一审无罪 马英九:虚耗应到此为止

图为判决后,马英九委任律师宋耀明在该法院向媒体说明审判结果。中新社发 曾嘉 摄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马英九中午召开记者会呼吁,虚耗应该到此为止,并认为此次审判是里程碑高度的判决。

    在看完判决书后,马英九把个人感受化成一句话:“ 虚耗应该到此为止。”他说,在2月13日被以涉嫌贪污罪起诉,到昨天满半年,半年来的日子他悲愤莫名,他相信自己清白并期待司法公正。“经过十次的开庭之后,我还有所有坚信清廉正直价值观的人民终于听到了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马英九指出,“不论是特别费客观的属性或是当事人主观的认知,法院都作了很清楚地交待,我觉得这个案子作了一个有里程碑高度的判决。”

    他说:“这个案子和其他还在侦查中的有关特别费的案子已经耗费了整个社会非常庞大的行政和司法资源,所以我相信身为顶着社会良知在办案的检察官,我觉得不会也不应该继续这种无谓的耗费,所以我深深期盼虚耗应该到此为止。”

    马英九表示,在这几个礼拜下乡,老农夫说他是“田螺含水过冬”,表达他是忍辱负重。未来他会为了台湾清廉、正直的价值观继续努力。(中新网)

 

    马英九“特别费”案判无罪 台股瞬间翻红涨百点

    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10点宣判无罪,原本下跌50多点的台北股市在瞬间翻扬而上涨50多点,集中市场加权股价指数在短短几分钟内拉抬上涨百余点。

    法院判决书:台检方笔录断章取义 无证据能力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法院今天(14日)判决马英九无罪,全案仍可上诉。有关证人吴丽洳笔录争议部分,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检方笔录确有断章取义之处,且有笔录记载与实际答问不符之处,因此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应以法院勘验笔录代之。

    马英九获判无罪蓝营欣慰 扁称还不是最后结果

    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一审获判无罪,对审判结果,岛内泛蓝阵营相关人士多表乐见和欣慰,并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而泛绿阵营则多不做评论,而陈水扁称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

    马英九律师宋耀明:乐见结果 尊重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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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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