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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拍脑袋"决策 市县依法行政瞄准"三大突破口"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5 21:44:19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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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首次“摸底”显示,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薄弱点也在基层——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工地张贴《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的通知》。 黄有安摄 四川省华蓥市针对烟草市场乱设摊点等现象,近日召开执法部门、商家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听证会。邱海鹰摄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交警大队近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图为交警在维护交通秩序。张知晓摄 日前,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工商局组织20余名工商干部冒着酷暑,开展“食品安全”维权进乡村宣传活动。 黄跃辉摄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不久前我国进行了首次全面“摸底”。 这次“摸底”,由国务院法制办通过书面调查的方式进行,基本涵盖了现有的3000多个市县两级政府,涉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项目,以全面了解全国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成绩与问题。 与调查相配合的,还有两项辅助调查——对东、中、西部地区的抽样实地调研,和面向社会的网上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依法行政总体形势较好,但工作力度自上而下有递减趋势。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薄弱点也在基层。如何突破? 告别“拍脑袋”决策 调查数据:超过70%的市县政府,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方面的专门规定 改进举措:倾听各种不同声音、反对意见,对其认真分析、合理吸纳 在海南省万宁市,一个投资100亿元、拆迁安置居民多达千户的大项目,一期项目用地征收征用协议户主签名率达到100%。 是什么让各地都“头疼”的拆迁如此顺利? 该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认为,这得益于畅通渠道,尊重民意。 在制定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之初,该市把初稿送到农户家中,一条一条为他们解读。随后,该市对拆迁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会,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等160多人参加,项目所在地的群众也派出80多名代表参加。群众和专家的意见,都被充分听取和吸纳,写入了最终的补偿安置方案中。 合民意的方案,怎能不获得100%的支持? 目前,超过70%的市县政府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方面的专门规定,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约80%市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国务院法制办的最新数据显示,一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依法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新模式开始形成。 调查还发现,市县的进展相差较大。比如,建立政府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的,市级占八成,县级仅六成;再比如,建立政府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制度的,市级政府有八成,县级约七成。 一些地方政府决策尚没有形成经常、规范、便捷、有效的民意沟通渠道,听取民意不多、利益平衡不够,“拍脑袋”决策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在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劳民伤财。 对此,国务院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要采取充分征求意见、决策集体决定、建立纠错机制、决策责任追究四项举措,进一步增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强调,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尤其要注意倾听各种不同声音、反对意见,对其认真分析、合理吸纳。 多双“眼睛”看紧执法者 调查数据:八成市县出台行政执法责任规定,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改进举措:加快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在这次国务院法制办配套的网上问卷调查中,对“所在地区依法行政现状的总体评价”一题中,选择“一般”的占了51.3%;对“本地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题,位居前列的回答是“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分别占69.4%和63.4%。 事实上,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市县政府已建立不少制度:九成市县建立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制度;八成市县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方面的规定,建立了行政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七成市县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把两组数据结合起来看,答案是:制度的完善,并不直接带来执法的进步;完善的制度落到实处,才会推动执法进步。 “过去执法,有点过激行为不要紧。现在执法,总觉得有很多双‘眼睛’盯着!”四川省崇州市一位执法人员感叹。 2004年,该市制定了《崇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计分制管理扣分办法》:对不依法履职、不文明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依法处罚四大类违法行为,依具体情况设不同分值,由市法制局掌控扣分。为使这一制度更具操作性,他们还实施了举报投诉、责任倒查、案件公开、执法监督、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有了这几道“紧箍咒”,该市连年被上级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要求各级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坚决纠正执法中的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同时,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过宽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让群众感觉“执法不公”、“执法创收”的一大原因。目前,全国只有三成市县政府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曹康泰强调,要加快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尽可能明确执法尺度和标准。 提高政府“透明度” 调查数据:九成市县有政务公开规定;仅35%的县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改进举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报、追责等制度 实地调研发现,浙江省金华市的政府部门大财务核算制度值得借鉴。该市取消了56个市政府部门的会计、出纳,通过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并加以公开。 对必须公开的事项,金华市用规范性文件的方式确定了19个方面,并将其分为即时、按月、按季和按年公开。该市还逐步推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根据群众、监督员、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向申请人公开特定事项信息。 推进基层依法行政,提高政府“透明度”至关重要。这既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是最佳的“防腐剂”。 数据显示,九成市县有政务公开的专门规定,并建立了政府网站。但市县在建立政务大厅和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上的比例相差甚远:前者,市级达89%,县级仅72%;后者,市级达72%,县级仅35%。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施行,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于提高政府“透明度”,无疑是一大契机。 “各市县政府要认真做好实施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发布机制。”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明确要求,抓紧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记者 吴 兢 黄庆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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