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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新改革举措 拟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1 22:47:13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变“政事不分”为“法人治理” 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

    事业单位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基本队伍,深圳市从事业单位改革入手,来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衡量这次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社会公共服务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群众满意度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

    日前,深圳市政府在其网站上公布了5个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

    这是继去年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后,深圳推出的又一改革举措。

    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说,这项改革将真正转变事业单位旧有的行政机关化弊端,彻底改变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的依附关系,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转变职能、转变服务方式。

    改革的基础

    明确事业单位分类

    不具公益性的机构保留在政府序列中,而公益性机构却断了“奶”,一直以来,事业单位“职能错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较为突出。

    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全市事业经费支出中,约有70%用于“人头费”。

    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秦群力说,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就要增加政府投入,为了公平、有效地利用政府资源,第一步就要确定事业单位的范围,“把不具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具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纳入财政保障”。

    2006年7月,确定事业单位范围的分类改革悄然启动,揭开了深圳事业单位全面改革的序幕。

    目前,深圳将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三大类。其中,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为企业,进行调整、重组或改制;公共服务类中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时,可依法收取一定费用补偿其支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则原则上纳入行政管理序列。

    通过第一步分类改革,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已由518家减少为338家。

    改革的根本

    引入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其实在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中就确立了,但目前在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中,法人治理制度普遍不能建立。

    为稳步推行改革,深圳对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在3年过渡期内给予财政、社保等政策支持。尽管如此,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仍私下议论:虽然个人待遇没受影响,但编制“由政转企”等变化,让人一时难以适应。

    深圳市政府此次推出的改革实施意见有5项,包括“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行法定机构管理运行模式试点”、“事业单位从行政级别管理转为职位职级管理和绩效管理”、“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模式改革”、“深化市政公园管理体制改革”等。

    分管此项改革的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岭认为,在这些实施方案中,最根本的是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行模式的改革,“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运行的游戏规则。”

    据介绍,深圳将通过第二步改革,在事业单位中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形成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三权分立”。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的理事会行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权;由行政执行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的管理层,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工作;职工大会决定事业单位的重大事项,全体职工2/3以上通过后方可提交理事会审议。

    秦群力说,这种法人治理结构意味着“事业单位所有权与运营权的分离”。

    深圳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明确,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新设事业单位不再确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职位职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聘任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对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试点给予用人自主权,实行多样的资金筹措模式;对事业单位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

  改革的目标

    加强社会公共服务

    如果说去年推行的“分类改革”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解决了事业单位“提供什么服务”和“提供多少服务”的问题,那么,此次推出的5项改革方案,将构建全新的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构架、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解决“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深圳市城管局过去直接管理着24个园林绿化系统单位,人员编制合计873名,机构设置一直沿用“建一个公园成立一个管理处”的旧模式。“分类改革”后,深圳成立“公园管理中心”,作为市城管局下属从事监管的事业单位。现有市政类公园事业单位全部撤销,人事上采取合同制职员或临聘人员,财政供给上取消按单位、按编制核拨经费的传统方式,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园”,根据日常养护、节庆活动、基础建设等工作任务,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秦群力说,在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深圳都将实行“购买服务”,原来由政府直接经办、为社会和市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外包”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投入效率。

    南岭认为,这项改革与其说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如说是整个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市民的理解。

    专家们特别指出,深圳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事业单位成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主体,从机制上建立起一种全新运行模式,使事业单位在本质上区别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从而改变政府“管事业、包办事业”的旧格局。(记者胡谋)

    观念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不容忽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许正中

    深圳此次公布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是在“深水区”的“试水”。

    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取消行政级别,政府招标采购公共服务……这些都是颇具看点的改革措施。利用市场机制来配置公共服务,可以改变事业单位旧有的行政机关化顽疾。把非公共服务推向市场,精简了事业单位,给政府自身减了负,这将明显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与此同时,改革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减少权力寻租行为,减轻因此带来的社会资源配置扭曲。

    改革前景值得期待,但可能遇到的困难也不容忽视,观念问题和制度性障碍将是最大困难。长期以来,很多事业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手脚”和“办事员”,改革将一些事业单位剥离行政系统,打破了一部分人的“铁饭碗”,触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显然会遇到阻力和压力。(记者 肖潘潘整理)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 与国际接轨取消行政级别

    深圳事业单位将成立由多方组成的理事会、供养方式从过去的“养人”改为“养事”、取消行政级别并推行职员职级制。8月15日,深圳市政府公布了五个具有“破冰”意义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在完成公众咨询后,改革方案将正式推出。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具有“开放”意识

    深圳市推行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很令人欣慰的是一种“开放”的改革。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将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改革思路和方法上的开放;另一方面,则是它拟采取和推行的改革措施本身是“开放”的。譬如,政府将在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实行“购买服务”。这一举措是重大的“改革”,也是重要的“开放”,它意味着今后某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也能被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到以往属于事业单位“一统天下”的领域里来。显然,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开放“大门”,引进了外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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