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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今天举行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3 20:14:38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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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在监察部举行。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右)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揭牌仪式上。 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9月13日上午,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在监察部举行。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新闻发布会上。 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李亚杰、卫敏丽)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13日在中国监察部举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代表中央纪委及吴官正、何勇出席揭牌仪式并发表讲话,对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表示祝贺。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国家预防腐败局从酝酿到设立的简要过程、职责和组织机构等情况。 马馼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是有效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需要;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需要;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马馼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在预防腐败方面已有的工作经验,积极借鉴国际上的有益经验,努力把预防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 一是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和定位,建立必要的组织协调机制,尽快正常运行; 二是积极探索,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 三是加强预防腐败的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着力推动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逐步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 马馼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一定不辱使命,努力工作,清正廉洁,履行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屈万祥介绍说,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四年多,经过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新闻发布会后,国家预防腐败局举行了揭牌仪式。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主持新闻发布会和揭牌仪式。 新闻链接: 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9月13日上午在监察部举行。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关于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马馼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一是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和定位,建立必要的组织协调机制,尽快正常运行;二是积极探索,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三是加强预防腐败的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着力推动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逐步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 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介绍说,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
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 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时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她并指出,要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 备受关注的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经成立。中国国务院今天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数日前刚履新的监察部部长马馼(女)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今年2月曾向媒体透露,目前先筹备国家一级的预防腐败机构,将来还要成立地方级的预防腐败机构。干以胜表示,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是借鉴国际上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 2003年12月10日,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章的两个条目专门提到“预防腐败政策”。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公约强调了“更加高效而有力地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反腐败宗旨,创设了腐败犯罪所得资产的追回措施,规范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内容和方式,包括司法协助、引渡、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和特殊侦查手段等条款。 2007年2月13日两会前夕,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7年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这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3月12日,参加湖南代表团全团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中编办审批,具体挂牌和运作时间尚未确定。 5月1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说,为了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适应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需要,“我们正积极组建国家预防腐败机构”。 9月6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经成立。中国国务院5日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刚履新的监察部部长马馼(女)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之后,各地亦将适时成立相应的地方预防腐败局。 酝酿期已超过两年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已成立并公布领导名单。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该局直属国务院、首任局长由监察部长马馼兼任、其中一位副局长也由监察部副部长兼任。 昨日(7日),多位反腐专家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认为,作为以研究教育为主体功能的机构,预防腐败局可能不会具有执法权。此后,各地方政府亦将设置相应级别的预防腐败机构。 备受关注的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经成立。中国国务院5日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数日前刚履新的监察部部长马馼(女)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目前反腐败已经是“政出多门”:纪检委、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党内腐败行为,检察机关负责处理所有触犯刑法的腐败犯罪行为,而且这些部门同样也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的职能。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腐败领域所出现的新规律、新趋势,与当前政治经济社会所发生的变迁息息相关。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原有的反腐架构面临着不尽适应现实发展的情况,越来越多的腐败链条上的人员开始选择钻制度漏洞,甚至给腐败行为蒙上合法的外衣。王利民副局长所言的8个新特点充分表明,腐败正在向纵深迈进。比如县处级以上要案比例较大就表明中高级官员具有了更多权力寻租的空间,“世上没有无源之水”,这种空间的增大正是导致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 注重预防,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立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预防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系列理论和方针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思路。 近期有关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并取得成效的报道受到网民广泛关注。网上舆论普遍认为,党中央采取的以抓好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方针,实际效果好,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方针得到了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拥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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