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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离婚总数稳中有升 专家建议实施"别居(试离婚)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6 22:49:28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漫画:李嘉

    针对各大城市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和夫妻草率离婚后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广东省妇联近日公布的《“十五”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中,有专家建议实施“别居”制度,即所谓“试离婚”,为处在婚姻十字路口的夫妻提供“第三种选择”。

    “试离婚”,就是让当事人双方在正式离婚之前,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非要离婚,通过“别居”形成缓冲带,进行感情冷处理。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同1990年相比,离婚总数上升了3.1倍,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其中,女性离异人数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离异人口仅增长了0.39倍,而女性离异人口则从4.32万人增加到现在的13.15万人,增长了2.05倍。城市也取代农村成为离婚率最高的地区。而对女性而言,学历越高、职业声望越高,离婚率越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达到28.67%。,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的3.83倍。

    对此,专家提出,离婚率的增高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身心健康,也关乎社会稳定。除了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之外,“别居”制度对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是一种新探索,专家建议可在广州、深圳等较发达城市试行。(记者李刚)

  建立婚姻“缓冲地带”

    当前存在很多草率结婚和离婚的现象,很多年轻人,特别是“80后”,结婚“闪”,离婚也“闪”,一丁点小事就可以赌气离婚。有的离婚当事人选择复婚,还有不少人办理离婚后追悔莫及。这种情况下,“别居”应该说有其现实意义。如果在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到正式离婚之间,设立一个自愿分居阶段,登记员将按照正式离婚程序处理个案,例如财产和子女等问题,只是不办理离婚手续,让双方的婚姻有个缓冲期,也让离婚后的生活有个“模拟期”,他们冷静下来后或许会有更正确的选择。(广东家庭期刊集团编审、“试离婚”建议提出者 郑晨)

    “别居”应有严格监控

    “别居”制度在国外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但现实是西方社会离婚率比我们还高。面对不同当事人,“别居”制度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如短暂分开,也许能起到冷静和缓解作用,长期分开只会加剧婚姻解体而不是婚姻修复。此外,如果“别居”制度没有严格监控的话,可能还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当事人利用,为转移财产、制造争端甚至另寻新欢创造机会。(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高穗生)

    别只挽救“婚姻”形式

    自从我提出离婚那一刻起,我和他分居了3年,但最终还是离婚了。作为一个女人首先提出离婚,是我在对他失望到极点之后的不得已选择,尽管知道带着小孩的离婚女人今后的日子不会平坦,我已经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所谓“别居”,也许对“赌气离婚”的小夫妻或者对离婚生活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有用,也能挽救一些婚姻。但我觉得挽救“婚姻”这个形式本身并不是目的,关键是在婚姻中的个体能否能因此重新获得幸福,所以,最应该挽救的是人的心理状态而非婚姻这个形式。希望“别居”之后,不要多添几对“凑合着过”的夫妻,这样迟早还会出问题。(广州市某小学教师 胡娅妮)

    多种选择就会多点希望

    以前“别居”作为问题夫妻之间的私下协议,双方分开一段时间后冷静下来,这时可能选择离婚,也可能选择和好如初。既然私下协议行得通,为什么不能将其发展成为一个制度呢?婚姻、家庭问题错综复杂,这时多一种选择,就多了一点挽救的希望。不过这个制度必须要完善之后才能推出,否则将成为不办手续的事实上的离婚,有人既不履行家庭义务,又去享受离异后的权利;而有人又正相反。特别是在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等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纰漏。(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王旭阳)

    广东妇联报告建议实行“试离婚”制度引发热议

    面对濒临破裂的婚姻,是干脆了断,还是忍气吞声?广东省妇联近日发布了《“十五”广东妇女发展报告》,其中有观点认为,为减少草率离婚现象,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试离婚”。对危机边缘的婚姻,“试离婚”提供了第三种选择,但能否成为挽救婚姻的良剂?

    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显示女领导离婚率最高

    8月21日,广东省妇联发布了《“十五”期间广东妇女发展报告》,该报告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报告显示,广东离婚人口的年龄趋向年轻化,35-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占离婚总人数的20.15%。广东女性离婚率呈倍数增长,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的近4倍。

    广州离婚率居广东省之首 专家建议试行试离婚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同1990年相比,离婚总数上升了3.1倍,近年来呈现稳中有升态势。根据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离婚率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州、韶关、珠海、河源和梅州,同10年前(即1990年)相比,广州离婚率的增长速度达到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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