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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作者:人事部  文章来源:人事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3 23:22:40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在2007年11月6日8:00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新疆、宁夏、河南、贵州、西藏、青海等29个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者,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07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

    在甘肃、海南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7年11月13日、14日,每日9:00 至16:00。

    各地考试机构网上确认的网址或现场确认的地址、咨询电话,可于2007年11月3日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1、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者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报考者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0Kb 以下,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3)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者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三类报考者不能进行网上确认:

    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报考者;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者;

    ③因种种原因,确实未能完成网上确认的其他报考者。

    这些报考者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的基本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或由考试机构现场采集报考者本人照片;

    (3)缴纳有关费用。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代办人需同时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五、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者可直接去改定的考试地点的考试机构办理确认手续。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者一般不能通过网上进行确认,报考者应拨打考试地考务咨询电话获知办理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六、报考者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者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者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七、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八、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应在12月3日9:00 - 8日16:00登录人事部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

    九、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十一、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什么时候使用?

    参加面试时,提供给招录机关。

    十二、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2008年1月下旬开始,报考者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0926, 64400927, 64400928

    考务咨询时间:2007年11月3日-12月9日(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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