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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组织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开始投票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6 21:46:14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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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发布公众投票启事如下: 一、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00:00至6月21日24:00。 二、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确定的50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三、投票采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 四、网民可登录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 五、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可根据每位候选人对应的数字编号,编辑字母“T+候选人编号”,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10666116”进行投票。在编辑短信时,每两位候选人的编号之间,用空格键、逗号或字母“T”隔开。如编辑“T01”为编号01的候选人投票;编辑“T01 02 03”,或“T01,02,03”,或“T01T02T03”,为编号01、02、03的候选人投票。 六、手机用户也可登录手机央视网(wap.cctv.com),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专题,参与投票。 七、一个手机号码限投票一次;每次投票,每位候选人限投一票;每次投票可选择1名或几名、最多选择30名候选人。 八、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和“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发表感言。网民可登录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留言,手机用户可编辑字母“H+感言内容”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10666116”。 九、本次投票属公益活动。手机短信投票和发送感言,按照短信资费标准收取通讯费,无附加信息费。所有收取的通讯费将捐赠给灾区少年儿童。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进入公众投票阶段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主办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已由推荐候选人阶段转入公众投票阶段。6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中国教育报等报纸将开辟专版及央视网等网站,刊发50名候选人名单和主要事迹。央视网开通网络投票网页,各有关网站链接央视网,请公众投票评选。 此次推荐候选人采取了多种方式,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四省市组织人员,深入灾区了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灾区机关、学校、村镇和社区等各级各类组织积极向所在省市组委会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推荐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推荐。主办单位对各地报送的人选进行认真研究、讨论,最后确定了50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 本次公众投票时间为6月16日到6月21日,群众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公众可直接登录央视网,或点击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站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手机用户可编辑“T+候选人编号”,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10666116”进行投票,也可手机上网投票。公众投票评选期间,群众还可以上网或编发手机短信,对评选表彰活动和“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先进事迹发表感言评论。为体现活动的公益性,本次手机短信投票和发送感言按短信资费标准收取通讯费,无附加信息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收取的所有通讯费将捐赠给灾区少年儿童。 主办单位根据公众投票情况,最后选出“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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