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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推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安徽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2 13:42:33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拔优秀人才到领导岗位上来,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推公选一批副厅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

    共20个省直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副厅级领导职位。

    1、省直单位职位16个: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党员),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建设厅副厅长,省水利厅副厅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中共党员)各1个;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2个。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各1个,均为非中共党员。

    2、省属本科院校职位4个:铜陵学院、黄山学院、合肥师范学院、池州学院副院长各1个。

    二、资格条件

    省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驻皖单位)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报考省直单位副职的,须任正处级职务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曾任)正处级职务。

    2、报考省属本科院校副职的,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曾任)正处级职务。

    3、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3年8月以后出生)。报考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省直单位非中共党员副职和省属本科院校副职的,年龄在47周岁以下 (1961年8月以后出生)。

    4、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位:具有宏观经济管理、工业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工学、经济学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具有工业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省司法厅副厅长职位: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法制或政法工作2年以上。

    省建设厅副厅长职位:建筑学、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建设管理工作2年以上。

    省水利厅副厅长职位: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水利管理工作2年以上。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具有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位:具有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位: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位:会计学(含审计学)、工商管理(含财务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

    5、国有企业人员的报考资格比照办法。国有企业人员按以下比照办法报考:领导班子正职由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省辖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业及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可相应比照正处级职务报考。

    国有企业人员的比照报考办法仅对此次公推公选确认资格有效,不作为确定职级待遇的依据。

    三、工作程序

    公推公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命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中安在线、安徽政府网、安徽先锋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2、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工作由省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统一组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对铜陵学院、黄山学院、合肥师范学院、池州学院副院长职位采取不定向报名,确定任用时,由省委统一分配。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和厅局级单位(包括中直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立报名点,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领导班子正职由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负责本企业中层正职的报名和资格初审;省国资委党委负责其管理的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的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各地各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送省公选办审查,确定公开推荐的预备人选。

    3、公开推荐。由各市厅级单位(包括中直驻皖单位和省属企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省管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此外,省辖市还要按照知情者参与原则,选择1/3左右本市的市级以上 “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推荐;省直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参加推荐人员,还包括本单位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根据推荐结果以及本人德才表现,按照每个职位每个省辖市和省属本科院校一般不多于5人、每个省直单位和省属企业一般不多于3人的额度,由各市厅级单位党委(党组)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省国资委党委负责审查确定其受理的企业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并上报有关材料。

    4、资格审查。省公选办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笔试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和安徽省情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报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中部分试题要求用英语答卷。

    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省公选办负责。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6、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报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面试加试英语口语。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同时邀请部分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和干部群众旁听。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4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7、组织考察。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每个职位研究提出2名建议人选。

    8、研究决定。省委常委会对每个职位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并差额投票表决,确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

    9、任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然后按有关规定、章程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察,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1日至25日。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08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由省纪检监察机关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推公选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省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51-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公选办负责解释。省公选办办公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55号九狮苑宾馆302、304房间,电话(传真):0551-2609401、2609805;邮编:230001。

    
           安徽省公推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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