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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2 22:25:26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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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十、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09年1月上旬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十一、如何获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考生确实需要的,可在2009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 64401193, 64401261 考务咨询时间:2008年10月26日-11月30日(工作日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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