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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聘用制 实行绩效工资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2 22:26:16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天(11日)下午在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事业单位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将有4项配套改革:

    一是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过去都是“铁饭碗”,以后要全面实行聘用制,许多事业单位还有编外人员,在一个单位到底使用什么样的人事制度,这个制度要规范。

    二是工资制度改革。现在大家都知道基本工资制度已经改革了,但是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规划,还要实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已经在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中陆续开展,其他单位也要陆续开展。

    三是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根据大的3类、小的3类分别情况,通过不同的投入机制,既保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又使人员福利得到保障。

    四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科学分类基础上和这些改革配套进行的。“如果没有人事制度改革,什么关系都搞不清楚就谈不上养老保险怎么改革。如果没有工资制度改革,配发养老金的基数是什么,也谈不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有财政投入体制的改革,也不知道资金来源到底是什么配置,这几项改革是相互联系的。”胡晓义说。

    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胡晓义表示,这一改革绝不是为财政甩包袱,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也是没有根据的。

    “今年春天有一些误传和误解,一是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财政甩包袱,二是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胡晓义说,“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说,这都是误解。无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从来没有削减事业单位投入的安排,只是说根据事业单位科学分类的要求,科学调整投入机制。所以说,为了财政甩包袱,要大幅度降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都是没有根据的。”

    胡晓义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综合配套的改革。事业单位的分类是整个改革的前提,现在分类正在进行。

    胡晓义分析说:“事业单位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一直延续下来的,但随着发展,它的门类越来越庞杂。按照新的分类方法,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在从事行政执行功能,它应该算作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上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单位。还有一批事业单位已经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际上是企业性质,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则,它应该纳入到企业一类。真正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单位,当然根据执行公益性功能程度的不同,还可以分成几小类。”(记者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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