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庄股”魅影——中国股市操纵调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23 22:13:30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特别关注·新庄股时代)斩断“庄股”黑手--中国股市操纵调查(下)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经历了长达数年的低迷之后,中国股市终于迎来久违的震荡反弹、人气重聚。但与此同时,形形色色的操纵现象再度沉渣泛起。
    今天的中国股市,无论是市场环境,还是制度环境,都与“混沌初开”的早年岁月不可同日而语。缘何“庄股”依旧魅影重重?从未放弃过打击“坐庄”行为的监管者,该如何斩断伸向市场的“操纵黑手”?

    监管新挑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伴随股市的渐趋活跃,异动此起彼伏,“操纵”之手若隐若现。
    与老“庄股时代”相比,今天的股市制度更严密、监管更严格、执法更严厉,然而操纵行为依然屡现。是市场参与者变聪明了,还是制度体系、执法手段在应对市场变化时滞后了?
    “不可否认,证监会对股市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从未放松。尤其是近两年来,无论是监管理念转型,还是稽查队伍扩充,都透露出了执法力度加大的信号。”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说。
    “金融执法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张远忠看来,以“信息操纵”为核心的新型操纵,已经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新难题。而其“难”,主要体现在定性和取证上。
    在华鑫证券投资总监仇彦英看来,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A股市场更易出现股价的短期剧烈波动。但是,不宜轻易将市场中出现的股价异常上涨,归结为股价操纵或者“庄股”。
    “从法律角度而言,基于股价上涨预期而进行的投机性炒作无可厚非。若的确存在股价操纵和内幕交易等问题,则有赖严刑峻法予以惩处。”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律师说。
    游走在“合法”与“违法”之间,正是新型操纵定性难、取证难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证券法明确定义了三种形式的市场操纵:单独或者合谋,集合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此外,还设置了“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兜底条款。
    “我国股市当前出现的新型操纵行为,都可囊括于其中。”张远忠说,问题在于监管层的调查权力和执法手段有限,加上司法机关配合力度不足,使得打击操纵难度较大。
    与老“庄股时代”利用多个账户“吸筹、对倒交易、拉抬股价”的操作手法不同,围绕信息进行的新型操纵,更分散更隐蔽,从而往往成为监管的“盲点”。
    此外,新形势下,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和工具成为股市信息传递的新渠道,为操纵者所利用。而这些地方,仍然是股市监管难以顾及的“法外之地”。

    操纵横行探因:市场仍存薄弱环节

    庄股再度活跃的原因何在?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我国股市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是导致操纵横行的首要原因,散户众多给坐庄提供了肥沃土壤。
    目前,我国股市的参与主体是中小投资者,在资金、信息、专业能力上都处于劣势的他们,正是“庄家”猎杀的对象。
    “‘庄家’选股一般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盘子小、易操纵,一个是股东中机构少,因为散户容易盲从。”一位接近“庄家”的人士告诉记者。
    制度缺失是操纵横行的第二大原因。
    记者调研发现,去年以来,最容易出现“信息操纵”的股票就是并购重组概念股。并购重组活跃的背后,确实有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真实需要,但就市场层面而言,新股发行渠道不畅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并购重组的迅速升温。
    “新股发行节奏处于严格管控中,无论是拟上市公司、还是中介机构,都有巨大的动力去进行资产重组,这也让很多操纵者有了浑水摸鱼的机会。”李大霄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杨剑波认为,做空机制缺乏,以及现有做空工具单一,也是助长“坐庄”复燃的因素之一。“如果有反向操作工具,操纵者就不敢不顾基本面一味‘做多’,因为会有‘明白人’反向操作盈利。”
    监管缺位是操纵横行的第三大原因。
    “信息操纵”的核心在于信息。五花八门的上市公司公告,抑或借助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传播的小道消息,导致股价异常的这些信息,其披露内容、形式、时点是否符合“三公”原则?
    在“永泰能源”的案例中,公司第一时间披露的仅仅是探明2000亿立方米页岩气储量可能给公司带来的资产增值,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实现可能性、难度以及风险的告知义务。这样的“选择性”信息披露充斥市场,不仅监管机构难以悉数察觉,更让无数中小投资者迷了眼、动了心。
    此外,执法能力不足也成为导致操纵横行的因素之一。李大霄表示,坐庄等股价操纵有了新形式,甚至演变成为监管层“不管不行,管又难有证据”的新难题,这使股市存在根据需要周期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执法力度不够必然减弱法律效应。

    “对症下药”:制度与法治并进

    投资者结构不合理,供求失衡,制度缺失,已然成为“庄股”沉渣泛起的根源。面对“庄股”之祸,如何斩断其“操纵”之手?面对操纵病症,如何“对症下药”?
    “根治‘庄股之祸’,是一个系统工程。”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认为,首先需提高实体经济运行效率,让市场能够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从这个角度而言,“第一味药”应该是改变当下政企不分的现状,改变政府在银行贷款、税收政策、财政补贴,特别是并购重组等方面过度介入导致的上市公司业绩扭曲。
    其次是完善供求关系。“第二味药”针对供应端,即加快推进注册制改革,放松对IPO的管制,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发行,由拟上市公司和承销商自主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和发行规模。“第三味药”针对需求端,即通过引入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保险资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优化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改变其“散户化”的特征。
    “股票市场发行达到一定规模,将改变目前供需失衡的状况。只有‘开前门、堵后门’,才能降低目前畸高的壳资源价格,才能解决由投资者非理性行为模式导致的‘新庄股’问题。”胡汝银说。
    而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鲁桂华看来,股市之所以形成不健康的“食物链条”,主要原因在于存在大量易被欺诈的散户。若投资者具有等量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机构势均力敌就能形成平衡。
    完善做空机制,同样是治理市场操纵“药方”中必不可少的组成。杨剑波等专家和多位市场人士呼吁,应尽快改变沪深300股指期货“一枝独秀”的现状,针对波动率更高的中小板和创业板推出股指期货,利用其价格发现功能减少操纵行为发生的几率。
    除了市场运行机制本身,法律层面同样需要“对症下药”。专家认为,面对纷纷涌现的各类新型操纵的挑战,应借鉴美国等成熟市场的经验,建立举证倒置的法律制度。
    “当监管层发现股价异动、成交量放大等市场操纵的要素,而对某些投资行为产生怀疑时,投资者必须证明自己买卖这只股票的合理动机。”张远忠说。
    加大惩罚力度,被视为打击新型操纵行为的另一剂“猛药”。“重典的存在,使人们不敢轻易违法,改变为非作歹者的贪念。”鲁桂华说。
    在此基础上,专家呼吁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让其成为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监督者。
    “当不断有违法违规者付出惨痛的代价,整个市场的环境就会逐渐得到净化。”仇彦英说,这样的话,即使出现再多的股价剧烈波动情形,投资者将不会轻易作出操纵市场或内幕交易的结论。从这个角度而言,有效的制度、监管和执法,是市场能否获得信任的基础。
    事实上,中国股市这个发展中的市场,不仅需要“治疗”,更需要“调养”。一方面,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股市回归其高度市场化的本源。另一方面,通过提升回报水平、强化股东价值理念,让价值投资取代投机成为主流。
    对于年轻的中国股市而言,彻底斩断“庄股黑手”或并非易事。但人们有理由期待,伴随监管与执法的不断成熟,“庄股”沉渣泛起的病根将最终消除,还股民一个公平高效、健康理性的市场。(记者赵晓辉、潘清、刘诗平、陶俊洁、刘开雄、高亢、张辛欣)

上一页  [1] [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