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教育部了解到,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已经陆续开始。据了解,试点学校比2006年增加6所,达59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经高校审核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4月15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集中公示。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属大学的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属中学的取消其推荐学生资格,属学生的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另据了解,进行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省区2007年将有首届毕业生,它们将向试点高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试点高校将在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上给予适当倾斜。
为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多元化评价选拔机制,我国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于2003年启动。主要做法是考生经试点学校前期综合素质测试取得相应资格并经公示后,参加高考且成绩达到试点学校规定的要求即可录取。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启动以来,试点学校把选拔一流人才作为建设一流大学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测试工作,强化在校培养跟踪,建立完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发挥引领高考文化、引导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组织实施严谨规范,至今未接到一起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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