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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学严禁长期聘用代课人员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8 | |||||
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编制,应立即清理。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
通知要求针对城镇学校大量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要注意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力量的配备。 从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出发,通知要求对内地民族班中小学,举办民族班的城镇普通中学和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班级,寄宿制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承担示范和实验任务的学校,山区、湖区、海岛、牧区和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编制。 为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作一次全面清查,凡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编制,应立即清理,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用于新教师的补充;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教育部门将对此进行专项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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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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