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有何意义? 答:到目前为止,全国中小学教师有1400万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及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较低。教育硕士学位的设置,反映了一种新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理念,也是世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教师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在短短几年时间里,EDM教育已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领导及广大中小学校教师的普遍关注。EDM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1998年全国招生人数为1490人,2000年为3700人,2003年已增加到6970人,累计录取已达到2万余人。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虽然我国早已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问: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这两种学位有何区别?教育硕士都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答: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专业课为: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
问:报考教育硕士需要什么条件? 答:报考教育硕士的具体条件是: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师系统中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问:到目前为止,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有哪些? 答: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共有41所院校,名单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宁夏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河南大学、渤海大学。 (截止200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