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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答记者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9 23:59: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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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对“三限”政策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并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并采取切实措施,坚决落实通知要求。近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 1.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三限”政策是指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在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提出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2.“三限”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了那些成效? 答:在教育部颁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后,各地能够严格按照“三限”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三限”政策的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控制了择校生招生比例过大,录取分数过低的现象,同时根据各地经济实际承受能力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控制了高额收费行为,规范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得到了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赞同。 3.“三限”政策实施以来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三限”政策是规范学校招生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学校择校生比例过大,有的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甚至出现择校生比例与普通招生比例倒挂的现象;有的地方收取的费用超过当地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个别地方和学校在“三限”生之外,又招收“自费生”。对此,社会反响和群众意见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4.对于执行“三限”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答: 第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 第二、要严格限定范围。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 第三、统一录取。各地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应列入当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比例、招生人数,统一报考、统一按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统一编班。 第四、控制最低分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 第五、严格收费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标准;学校在收取规定数额的择校费后,不得再以 “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公开择校过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择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5.如何保障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 答:首先是强化收费监管。收取择校费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招生结束后,择校收费的学校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 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的基础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教育督导部门也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公办高中的综合督导评估,最后还要接受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抽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三限”政策。通过宣传,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支持并监督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随着各地政府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投入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不断扩大公办高中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促进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部新闻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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