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继续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办法,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是我省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体育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要求。
二、文化报名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包括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的考生须按时在户口所在市、县招办参加文化课报名,且报考类别为体育(文)或体育(理)。考生报名后于1月15日到所在市、县招办领取体育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三、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办法
1.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
2.报名时间:
第一批3月12—14日,淮南、淮北、阜阳、亳州、宿州、蚌埠市考生;
第二批3月15—17日,六安、合肥、滁州、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宣城、芜湖、池州、巢湖市考生。
3.报名办法:一律面报,不准函报。报名时须交验:
(1)所在学校或单位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存档);
(3)市县招生办打印的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5张;
(4)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和缴报名考试费。
4.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详情见相关院校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
四、专业考试
1.考试项目: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跑。
2.考试地点与时间:
全省统一安排在安徽师范大学,考生必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考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淮南、淮北、阜阳、亳州、宿州、蚌埠市考生,4月9—10日报到,11—15日考试;
第二批:六安、合肥、滁州、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宣城、芜湖、池州、巢湖市考生,4月14—15日报到,16—20日考试。
五、招生计划
我省和有关省外院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200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见各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六、填报志愿
考生在6月10—15日填报体育专业志愿,本专科一次填报。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省外体育专业院校、省外重点院校体育专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专科院校。第一批和第二批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第三批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时必须准确填涂考生号、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七、录取
1.体育类文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划定,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以专业综合分(其中文化折合分与专业成绩之比为4:6)为依据,按各批次招生计划1:1.2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体育类文化分数线,专业综合分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及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本科3:1、专科4:1,第一批省外院校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且填有文史、理工志愿者,如同批次文史、理工类录取尚未投档,可根据其兼报的文史、理工类志愿和文化成绩,转至文史、理工类参与录取。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同时由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