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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研究生2009年起全面收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3 20:34:00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明年开始,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所有研究生都将缴纳学费,然后争取奖学金。这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教育部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该项改革将于明年全面推广至部委属高校。

    资料透露,这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所有学生都要缴纳学费,然后通过自己的学术科研成绩发放奖学金。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从2006年开始,当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率先开始。去年增至17 所,今年推广到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

    改革后,将采取与科研任务、科研经费挂钩以及调整导师资助标准等办法,有效调控导师招生数量和学科(或学院)的招生规模。同时,改革后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各种创新与扶持基金等途径,提高对研究生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制度,减少学生负担。

    教育部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记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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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所有部属院校研究生收费改革

    从明年开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从2006年开始,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率先开始试点;2007年,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的高等学校增加至17所;2008年,改革推广到47所设置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计划2009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改革后将通过导师资格遴选考核、招生计划分配、导师依托科研工作为研究生提供资助和助研岗位等机制,实现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紧密结合。实行导师负责制后,要求导师对研究生负有资助和指导责任的同时,导师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也有更多的权力。

    改革后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本着“学校多出一些,教师多筹一些,学生多得一些”的思想,减少学生负担。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各种创新与扶持基金等途径以及实行动态评定和导师参与评定等机制,提高对研究生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制度。  (北京晚报 记者李莉)

    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非收费改革

   新华网北京2007年10月25日电(记者吴晶)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重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完善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研究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并非收费改革。

    他指出,这项改革是为了充分发挥高校自主创新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在社会上误解为收费,这是不准确的。”

    王旭明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通过学校内部统筹规划和使用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部分研究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构筑新的研究生奖励体系,增加对研究生的奖助,强化导师的责任,突出强调导师应该在研究活动中培养人才。导师培养出来的研究生有没有能力,能不能创新,将在新的体制中作为硬性规定。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在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导师作用,使研究生从科学研究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和提高学术水平。要将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与获得的奖助结合起来。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7所高校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的试点和改革工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导师、研究生和学校的赞同。教育部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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