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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新助学贷款政策推动贫困生资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 18:38:54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中国教育部消息,当前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仍存在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有少数地方按新机制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如,截止到2005年7月31日,海南省、天津市、黑龙江省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均为零;内蒙古自治区批准贷款学生仅12人,合同金额4.08万元;青海、新疆、宁夏、甘肃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也都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仍然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尽管我们已采取了所有能够采取的措施,但在一些地方,国家已出台的资助政策并未落实。特别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额度依然偏低。

  三是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到位。

  针对上述情况,今后,一方面要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教育部、财政部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惩罚性措施,下狠心进一步推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重点的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将采取的措施是:

  一、对上述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予通报批评,并向媒体披露。

  二、从现在起,再给上述八个地方一个月的整改期。到十月上旬,经检查仍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的地方和高校,将进一步采取措施:

  (一)财政部将采取的措施是:

  --不安排对地方高校的共建经费,并减少今年教育专项的转移支付资金。

  --对财政困难且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得好的省份,“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

  (二)教育部将采取的措施是:

  --明年一律调减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大专(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

  --暂停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硕士、博士点的审批;今年已经审批通过的硕、博士点,亦暂缓执行,不公布,不下达;暂停对新设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审批工作;暂停教育部与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

  --在部委属高校中,凡未落实资助政策、学生或家长反映较多的,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时停拨有关经费;不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停安排维修经费。

  三、教育部、财政部将在新学期开学以后派出督查组,重点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地区的检查督办力度。届时,对一些仍不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的高校,也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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