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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05年“红”、“黄”牌成人高校名单
作者:教育部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4 11:29:29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红”、“黄”牌成人高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200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根据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现将已确定的2005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消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近年来,随着成人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其办学条件日趋紧张。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基本的办学质量。

  附件:1.2005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12所)

     2.2005年“黄”牌成人高校名单(7所)

     3.2005年因统计失误而进行内部通报的学校名单(10所)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5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12所)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    北京市

  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  天津市

  辽宁省直属机关职工大学    辽宁省

  吉林市职工大学        吉林省

  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     黑龙江省

  鸡西煤炭职工医学院      黑龙江省

  上海财政税务职工大学     上海市

  福建职工大学         福建省

  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    福建省

  昌河职工工学院        江西省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广东省

  注:其中“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吉林市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福建职工大学”、“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5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红”牌学校。

附件2:

2005年“黄”牌成人高校名单(7所)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大学   吉林省

  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    山西省

  南京联合职工大学       江苏省

  南京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   江苏省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 江西省

  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职工大学  河南省

  四川省化工职工大学      四川省

  注:其中“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两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两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

附件3:

2005年因统计失误而进行内部通报的学校名单(10所)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北京市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     北京市

  通化市职工大学        吉林省

  通化钢铁公司职工大学     吉林省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上海市

  上海市卢湾区业余大学     上海市

  浙江省省级机关职工业余大学  浙江省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河南省

  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     湖南省

  成都电子职工大学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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