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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将于10月30日挂牌上市交易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18 | |||||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 赵晓辉、彭勇)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18日在此间透露,23日证监会举行创业板开板仪式之后,深交所将于30日举行创业板开市仪式,首批创业板公司将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这位负责人说,23日的开板仪式是宣布创业板的正式开启。随后,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对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审议。经深交所批准同意后,10月26日刊登上市公告书,10月30日挂牌上市。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需要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办理开通交易权限。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说,任何未按要求签署风险揭示书以及已办理相关手续但未达到开通时间要求的投资者均不得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这位负责人提醒说,目前距离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公司挂牌上市的时间已经不长,投资者应在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特点和拟上市公司风险因素的前提下,审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经过评估,确有意愿参与的,应按要求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在10月30日创业板上市首日,深交所将对每只股票的交易情况进行严密监控,除了对涨跌幅达到既定标准的股票严格执行相应的停牌措施之外,对于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方式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账户,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限制交易,情节严重的,上报证监会予以查处。 这位负责人要求,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也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告知、警示、制止异常交易,切实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创业板上市首日的平稳健康运行。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17日在此间说,创业板开板仪式将于10月23日举行,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创业板正式开启。 尚福林在2009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投融资论坛上说,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金融三十条”的要求和关于加快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有关精神,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加大了创业板市场的建设步伐,在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发行审核、舆论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推进工作。 >>详细 图表:专家解读创业板:对上市企业六要求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记者27日获悉,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和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期召开创业板执法暨异常交易监管三方联席会,以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工作,确保创业板平稳推出和规范运行。 会议认为,与主板、中小板相比,创业板公司主要面临规范运作、持续经营和信息披露不对称等方面的风险,创业板交易主要面临过度炒作、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风险。详细>>> 9月25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和沪、深证券交易所在京召开“创业板执法暨异常交易监管三方联席会”,研究部署创业板市场开通前后的执法工作,分析讨论当前异常交易特点、趋势和监管重点。证监会创业板办、上市部、处罚委、稽查总队和北京、上海、深圳证监局应邀参会,桂敏杰副主席到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与主板、中小板相比,创业板公司主要面临规范运作、持续经营和信息披露不对称等方面的风险,创业板交易主要面临过度炒作、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风险。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和交易制度中,已针对创业板风险特点作了严于主板和中小板的安排,在创业板市场开通前后,应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工作,确保创业板平稳推出和规范运行。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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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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