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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的家庭教育思想 | |||||
作者:张瑞芳 文章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幼教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3 | |||||
陈鹤琴是我国现代著名的儿童教育专家。从二十年代开始,他先后创办了南京鼓楼幼稚园及江西幼师、上海女师、国立幼专等学校,在我国幼儿教育史上享有崇高的声誉。陈鹤琴先生关于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我国家庭教育史上的宝贵财富。特别是独生子女日益增多的今天,家庭教育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重温陈鹤琴先生有关家庭教育理论的论述,对当今的父母不无启迪和教育意义。 一、树立正确的家教观 1.从“为个人型”向“为国家型”转变 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早期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关系着人一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奠基作用。他在《家庭教育》中写道:“一个人知识丰富与否、思想发展与否、良好习惯养成与否,家庭教育应负完全的责任。”“家庭教育是振兴中华民族的希望,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如是赋予了家庭教育之双层意义:其一为浅层次,即早期家教对于个人一生的重要影响;其二是深层次,即早期教育对于国家兴衰有更深远的意义。由此涉及到为谁教子的问题,即家教的指导思想、方向的出发点与归宿。 但现今不少家长对家庭教育意义的认识多从浅层次含义出发,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仅从光宗耀祖的角度或是抱着在下一代身上弥补自己失去的东西,实现自己未能实现之梦想的目的去教育子女,如此难免目光短浅、教育片面。故目前家长应充分挖掘家庭教育的深层意义,在家教目标上尽快摆脱个人家庭的束缚,树立为国教子的大教育观,将能否为社会作贡献作为衡量孩子成材的标准,由“为个人型”向“为国家型”转变。 2.由“片面发展型”向“全面发展型”转变 陈鹤琴先生的“全面发展”观点清晰,内容丰富,对目前我国家庭教育中“片面发展”的畸形局面有很大启示。陈先生认为,家庭教育的内容不是单一的。家庭教育同幼儿园一样,也担负着儿童体、德、智、美、劳诸方面的教育任务,教育内容也相当丰富。首先,强健的体魄是孩子幸福的根源,故主张家长应为孩子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户外活动,注意孩子的营养与休息,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在家庭德育方面,从小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质与习惯“是构建健全人格的基础”,家长应教育孩子体谅他人,具有同情心,对长者有礼貌,尊重别人,养成诚实不作伪的品质,不横行霸道,不欺侮别人,适当参加家务劳动;家庭智育上,主要是丰富儿童生活常识,积累其生活经验,鼓励孩子大胆探索,激发孩子的求知欲望,给孩子创设适宜的条件与环境,以激励他们读书的兴趣;家庭美育方面,主要是给孩子创造艺术的家庭氛围,使孩子在与音乐、美术等接触中,陶冶情操,增强审美意识,形成良好的审美习惯;此外,家长还应该让孩子做点家务劳动,凡孩子自己能做的事,父母不可替代,让孩子在学会劳动技能的过程中接受思想品质教育和意志的锻炼。陈先生对于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内容,要求全面,符合实际,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得到和谐的发展,为孩子入学读书、以至一生的发展都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重视父母的作用 陈鹤琴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小孩子生来是无知的,不知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他们的一举一动可以说是一方面受遗传的影响,一方面受环境的约束、受教育的支配。小的时候,环境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教养中的最重要因素,恐怕也是父母。”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教师。他对父母提出了以下要求: 1.父母要尊重儿童的人格。陈鹤琴认为“父母对子女应当有相当的礼貌”,“做父母的不应迁怒于子女”,也就是说做父母的不可常常用命令式的语气去指挥他们的孩子,而应相互尊重。父母的威信应建立在对子女的尊重上,教育应建立在相互平等的地位上,因为孩子有孩子的意志,只有尊重孩子的人格,他们才会尊重你,才会接受你的教育。 2.父母步调要一致。陈鹤琴认为:“做父母的对于子女的教育应有一致的措施”。他反对中国传统家庭中的父严母慈,一个黑脸、一个白脸的做法,也就是说父母要“在小孩子面前取同一态度”,只有步调一致,才能使儿童按着统一的、正确的方向发展。 3.父母要给儿童以真正的爱。陈鹤琴认为许多父母对子女的爱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什么都听其自便,百依百顺,甚至对小孩打骂长辈或危害他人的行为都不加禁止。所以陈鹤琴反复强调“对子女要爱护,但绝不可溺爱”,“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家长的责任,是帮助孩子生活、自立和做人,给他以关心和爱护,帮助他做事,而不是代替他做事。否则是有害的,其害处:“一是剥夺了小孩子肌肉发展的机会,二是养成小孩子怠惰的习惯,三是养成小孩子不识世务、不知劳苦的习性,四是阻止儿童发展独立自主的精神。” 三、家庭教育的科学实施 1.创设良好的家庭教养环境 陈鹤琴先生认为:“小孩子生下来都是好的,到了后来,或者是好,或者变坏,这和环境有很大关系。环境好,小孩子就容易变好;环境坏,小孩子就容易变坏”,“凡是可以给小孩子的刺激都是他的环境。”其中包括物质的环境与人的环境,而人的环境尤为重要。家长应为孩子选择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用以支持他们的模仿,诸如良好的精神环境、游戏环境、艺术环境和阅读环境等。但目前,由于功利主义倾向严重的教育观,家长们过于重视物质环境的创设,而对于父母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所支配的家庭精神环境都易忽视,从而导致了儿童胆怯、自私、孤独、任性、懒惰等不良性格的形成。故父母应随时注意自己的眼神、表情、语言交流、行为举止、性格表现、作风习惯和对儿童的态度等等,这些都在无形之中给儿童以很大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2.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如今出现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儿童越来越多,众多家长深感自己的无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家长不了解儿童的心理,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仅从自己的主观愿望出发,强迫儿童按自己设计的模式走下去,一旦此发展模式不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内在规律,即可导致不良结果。故父母对子女教育第一步应从了解幼儿的心理入手,遵循科学的宏观指导。陈鹤琴先生在《家庭教育》一书中首先阐述了儿童心理并以之为施行家教的基础,强调“家庭教育必须根据儿童心理方能行之得当,若不明儿童心理而妄加教育,那教育必定没有成效可言的”,“带孩子不要姑息,也不要严厉。娇生惯养的教育在家庭里是常看见的,会使孩子养成利己害人的坏思想,成为很倔强很刚愎的孩子。相反,规矩多而严,也是不好的,其实施秉承父母意志,以父母意志为意志,以父母性情为性情,也会损害孩子的发展。应该一方面予以充分的机会以发展孩子的能力和健全的意志;一方面限以自由范围,使他不得随意乱动,以免侵犯他人的权利,如此,小孩未有不受其惠的。”他在长期的观察实践中总结出儿童的七大心理特点:好游戏、好模仿、好猎奇、喜欢成功、喜欢野外生活、喜欢群体、喜欢称赞,并据此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正面教育、以身作则、及早施教、严格要求、教养态度一致、宽严适度、责罚慎重等七条教育原则和游戏法、激励法、榜样法、诱导法、暗示法、动作教育法等十种教育方法。例如:他根据儿童喜欢称赞、嘉许、奖励,而不喜欢禁止、抑阻的心理特征提出了“正面教育”的原则,主张对小孩子多给予积极的鼓励和诱导,不要给予消极的刺激,采用“激励教育法”,用言语来激励他,使得他居于自动的地位,而且使得他很高兴地去做。 3.加强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联系 陈鹤琴先生指出,幼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在儿童成长中的作用和意义都非常重大,但二者不能脱节,必须共同合作才能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而我国的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往往配合得不太好,相互脱节。如在有些方面分歧较大,幼儿园教师们煞费苦心所取得的成果往往被家长们不经意的一言一行所否定;也有一些家长,倒很注意教育,但不了解幼儿园的情况,孩子在家里学的和在幼儿园里学的,常不能相融合,甚至两方面发生冲突。另外,幼儿园也不主动去和家庭合作。因此,家庭和幼儿园都应该改变观念,加强联系和合作。他强调“儿童教育是整体的、连续的”,“因为儿童与父母的亲和力很深,相处的时间长,他们对儿童的影响从而也较大,往往儿童在学校得到的一些好处,抵挡不住家庭不利环境的影响;因而现今中国的家庭,更有联络的必要。”此外,他还列举了探访家庭、讨论会、报告与恳谈会等形式,一直被我国幼儿园广泛采用,基本上都能取得满意的效果。(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张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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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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