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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诗(附原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4 20:31:37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编者按:美国新选总统奥巴马富有人格魅力,他在篮球场上驰骋、带女儿吃刨冰的形象早已家喻户晓,但鲜为人知的,是奥巴马还写过诗。1981年奥巴马在洛杉矶的Occidental College念大学时,在该校名为Feast的文学刊物上发表了两首诗,《老爸》(Pop)和《地下》(Underground)。

    《老爸》应该是关于奥巴马父亲的。

    他在想象中关切注视着父亲“黑暗、多水的眼睛”和“缓慢、不受欢迎的痉挛”,他与父亲之间有不可切断的血缘,“……他和我的短裤上/有相同的琥珀色污迹/他让我闻他的气味,从我身上/传过去的”,他向往与父亲拥抱“我看见自己的脸,框在/老爸的黑框眼镜里/而我知道他也在笑”。然而诗中又有明显的抱怨、失望与淡淡的感伤,“他拖得实在太久了”,“而他越来越小/小成我脑中一点,一点/可以被挤走的东西”。奥巴马两岁时,父母分居,此后一直到1982年他父亲去世,父子见面不过一两次。写到父亲,奥巴马自然百感交集,所以这首诗可谓真情流露之作。

    相比起来,《地下》更像是大学生对文字与意象的玩味。奥巴马在他的回忆录《来自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中提到他年轻时吸过大麻,那些在“水下的石室、洞穴里”“吃无花果的猩猩”说不定就是他在幻觉中看到的景象,灵感幽幽地在“蓝色中闪光”。这又使人联想到最近媒体爆出他是吸烟一族,还有不到一周就要上任的奥巴马,想必目前正努力戒烟,否则怎么进驻被希拉里任第一夫人时界定为非吸烟区的白宫呢?

    从风格上来讲,二十岁的诗人奥巴马已经成熟而自信。《老爸》具有城市民谣的韵味,如下城酒吧里,酒精与烟雾中,平易近人的蓝调歌手低声吟唱的一段旧事。语言上突出的特点是断句的随意与利落,以及脱口而出的俚语,如Pop(老爸),flim and flam(尔虞我诈),shink(躲闪)等。耶鲁大学文学教授Harold Bloom评论《老爸》与美国现代黑人作家、诗人休斯的诗风相似,而《地下》则似乎受了英国小说家、诗人劳伦斯的影响,传达了诗人对一种来自地下的神力的直觉,一种潜在的爆发力。

    奥巴马是黑白混血儿,因为生活、学习和事业的需要,辗转檀香山、洛杉矶、芝加哥等种族混居的大都市,童年还随母亲和继父在印度尼西亚居住了四年。可以想象,他长期以来在多元文化中摸爬滚打,从某种意义上看来他是一位地道的世界公民,而且他凭自己的才干、理想与人格魅力,从一个平民的儿子到大学教授、参议员,再到美国总统,着实为美国历史谱写了新篇章。《老爸》和《地下》两首诗,为我们了解、接近这位举世瞩目的人物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切入点,在此译成中文与读者分享。至于奥巴马上任后将会对美国以及世界产生什么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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