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营业部的主任来了,一个劲儿地给我道歉。经协商后,他们决定给我双倍补偿。不到一刻钟,我的手机果然多了100元的话费。经过五六次的交涉,我终于成功地为自己维护了权益。
2004年春天,某通讯公司在我们学校推出校园卡,据说不用去营业大厅交费,在校园里买卡的地方交费就行了。我想,这样就可以省得跑来跑去耽误时间了,于是欣然购买了这项服务。开始我还有点不太放心,试交了两次,确实能按时收到交费的短信,也就放心了。
2004年4月30日,我又像以前一样充值50元,也收到了交费的短信。“五一”期间回家,因忙于复习,也很少打电话,可我的手机却因欠费停机了,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回到学校后,我想去问个究竟,却发现营业点换了主人,当时收费的人已不在了。这时,我有种受骗上当的感觉。同学们劝我:“就只当丢了,别为这事烦心了,赶快复习吧。”可是我总觉得有些蹊跷:“为什么刚交的费就没了?如果下次再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不明不白的心里就是不顺畅,于是决定查一个水落石出。
我来到了这家通讯公司的营业厅。我说出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营业员熟练地打开资料,发现这个号码的客户名字根本不是我,而是一个从来不认识的、40岁的男士,交费记录也不全。“这是怎么回事?明明是我的卡号,电脑里怎么是别人的名字?”我质问道。营业员说:“你这种卡,我们早已停办了,况且你先前也不在这开户、交费。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你当时交费地点的营业员。”我说,那个收费点已经不在了。营业员面有难色,说:“这我就不清楚了。”我提出要见他们经理,她开始说经理太忙,后来又说不在,让我明天再来。
第二天,我再次来到营业厅。在我的坚持下,那位经理终于拨通了总部的电话,向领导请示了一番,最后终于告诉我那个给我开户的营业员现在总部。我于是又找到他们总部,见到了那位业务员。我们把情况说明后,他表现得很热情,说给落实一下,看看是否忘登记了,让我明天再来。唉,又是明天,还得再跑一趟,不过总算有了希望。
没想到,当我第二天再次找到他时,他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质问我是不是没有交费。我说记得很清楚已经交了,但他说我没有发票,不能证明。“不是我不要发票,而是你手下的员工不给发票。”我当时很激动对他说。那人还是一口咬定没办法,无法证明我交费了。
回到学校,天已经黑了,夜幕的降临和心情的压抑使我无法平静下来。“难道就这样算了吗?不,我咽不下这口气,明明是交费了,现在却成了没理了。”我有些气馁,感觉很郁闷,连续跑了4趟都没有结果,干脆算了吧,这么小的事谁管?这时有同学对我说:“为啥不找,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不是要发票吗,这也不难,你可以向他要你先前两次的交费发票。”一席话开导了我,使我又有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
第二天不到8时,我第5次坚定地出现在那位业务员面前。那人感到很惊讶,他或许没有想到我竟然如此执著。“你昨天说要我拿出发票,来证明自己交费的事实,今天我想看一下我以前交费记录的发票。如果你在贵公司财务部拿不出票据,我想有必要请解释一下。另外我还想问一下,我本人买的卡,为什么开户时不是我的名字?”那人感觉我这次是有备而来,语气比前天好多了:“以前交费的票据从来不让拿,这是公司规定。当时为你开户时由于时间紧迫,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很明显,他说话时底气不足,我干脆直奔他们的副总经理办公室。这下,那人慌了:“你别找了,我到营业部再查一遍,看有没有送来交费的记录表。”
等了半小时,结果出来了,有尾数是9663的交费记录,日期和交费钱数都跟我的相吻合。这时我义正辞严地说:“是校园收费点的人报错了,还是营业部的工作人员登记错了?总之都是你们公司的失误,你们必须补偿我的经济损失。”那人赔着笑说:“就不要再查谁的错了吧,我们给你解决不就是了。”不一会儿,营业部的主任来了,一个劲儿地给我道歉。经协商后,他们决定给我双倍补偿。不到一刻钟,我的手机果然多了100元的话费。经过五六次的交涉,我终于成功地为自己维护了权益。
我想通过这次维权行动激励朋友们:维权一定要有信心,要大胆,要持之以恒,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如果遭一次挫折就灰心丧气,就会让那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个人或企业得逞。另外,维权也需要讲究方法,弄清是谁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得到合理解决。方法对了,加上点勇气,维权并不难,这就是我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