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
缩小校与校之间教师工资差距
将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教育均衡发展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即入学机会的公平、教育资源的均衡和教育质量的公平。
其中,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又包括办学条件的均衡、教师资源的均衡和生源的均衡等三个方面。多年来,政府为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遗余力,促进了入学机会的公平。但是,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以及其他多种原因,目前在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师资质量、生源质量、经费投入等)和质量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别和校际差别。由此也带来了择校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从总体上说,我国现在正处于从入学机会公平向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的发展过程中。
均衡发展需要体制创新。2001年以来明确的“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该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哪一级的立法机构通过法律,那么那一级的政府应该对这个法律的实施负总责。在这样一个法理基础下,所谓“以县为主”,实际上是县级政府受中央政府委托管理本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按照事责与财责相统一、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负有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这也就是向“分级负担型”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的重大转变。
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中,布局调整和办学条件的均衡是基础,教师资源(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办学条件”)的均衡是关键,生源的均衡则是突破。
为促进办学条件的均衡,要改革城乡学校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均衡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由于改革需要逐步推进,均衡发展可以率先在县域然后在省域取得突破。目前北京、上海已在进行这项改革。
为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制度,促进教师工资的规范化,缩小校与校之间教师工资差距。同时,建议借鉴日本、韩国及欧洲许多国家的经验,考虑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教育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此外,在不同学校教师岗位的设置上,一定要“科学和公平设岗”,同时,教师管理要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可考虑依法建立类似体育人才流动的“转会制”。
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的均衡,需要进一步改革高中阶段招生制度。一些地方已在做的将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做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必将引导初中校生源流向,逐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生源质量,最终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发展,学生择校也逐步“择无可择”。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还必须坚持以共享促均衡和以监测促均衡。教育资源共享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发育。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也可以带动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提升。还要研究建立具有积极导向性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和制度,发挥激励、约束和规范作用。
(作者为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