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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直击义务教育四大热点之教育公平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5 | |||||
教育不公现象主要体现在教育机会不公、教育过程不公、教育结果不公等方面。只有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才能从体制源头上理顺关系,解决问题。 “公平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尽管政府对保障教育公平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现阶段我国教育体制的某些缺陷,教育不公现象仍屡见不鲜。 当公平受到挑战 在本次两会开幕前几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时,全国人大代表黄康生到一所学校调研,发现了一个怪现象。 这所学校所在片区的很多学生不是直接就地就近入学,而是把户口转到外边,再通过交择校费或择班费的方式回来读书。黄康生了解后发现,原来按照学校的规定,本片区学生就近入学一般不能被分到重点班,反而是从外边交了择校费转过来的,可以读重点班。学校办重点班是为了收择校生,为了收钱;家长们为了孩子能上重点班,为了自己的孩子不被老师“另眼相看”,不得不掏钱。 在教育公平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普通群众损失的,并不仅仅是多花费些金钱这样简单。上海市社科院终身教授瞿世镜委员忘不了的,是这样一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2003年7月,农民景统仕因女儿考上大学借不到学费,喝农药自尽;2005年7月,“择校费”将宁夏银川一名13岁的女生逼上了绝路;一个月后,云南沾益县盘江乡农妇李粉香因女儿考上大学付不起学费,上吊自杀……“教育居然成了社会贫富分化的一种基础性推动力!”瞿世镜委员颇有些悲愤。支撑瞿世镜委员观点的,是委员们在发言时总结的以下三种教育不公平现象。 一是教育结构失调。在中国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政府财政过多用于高等教育,对于义务教育投入不够。 二是城乡差距拉大。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形成了教育资源“城市优先”的价值取向。 三是区域失衡。以高校招生名额分配为例,经济发达地区院校云集,当地学生享受高等教育自然“近水楼台先得月”,比较普遍的高考移民现象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教育不公体现在哪里? 在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陈汉彬委员和贵州省侨联主席廖中才委员看来,中国现阶段的教育不公,主要体现在教育机会不公、教育过程不公、教育结果不公等方面。 首先是教育机会的不公。近年来,由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不少家长宁可花重金,也要让子女挤进重点学校。有些学校因利益驱动,就巧立名目设立分校(名校办民校),名正言顺地收取择校费,导致了校中校、校外校的产生,为教育腐败提供了温床。公民享有的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家长间权力和金钱的竞争手段。 与此同时,大量农民工入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也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目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义务教育阶段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人口子女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当地的教育经费,造成入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据中国儿童中心2002年~2003年对9个城市的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年龄段中近9.3%处于失辍学状态,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其次是教育过程的不公。由于地区间经济状况的不同,导致办学条件存在较大差异,由此造成了不同地区学生享受到的教育资源不同。 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的不公,最终导致了教育结果的不公。陈汉彬委员说,虽然教育只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基于不公平入学条件毕业出来的学生,社会很难区分其真实水准,从而导致就业竞争的不公平。相对于名牌、重点院校的大学生而言,不少一般本科、专科院校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似乎存在“品牌劣势”。某沿海城市在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时,甚至打出“非重点院校的毕业生谢绝入内”的标语,严重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性。 寻找教育公平的良方 在本次两会上,对教育不公关注的代表委员们,也在积极探寻着破解教育不公的手段。 瞿世镜委员认为,教育不公产生的根源,还在于某些体制性的失衡,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才能从体制源头上理顺关系,解决问题。 在众多代表委员们开出的药方中,致公党委员们集集体之力开出的药方,颇有针对性和代表性。 在他们看来,首先在大局上,要把维护教育公平确立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把维护教育公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作为制定教育政策的基石。在义务教育阶段,牢牢树立公平优先效率的观念,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公平和效率并重的方针。 其次在操作层面上,中国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要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资。致公党建议在国家预算法中,对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制定明确的预期目标,努力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CDP4%的目标尽快实现。同时,要加大调整国家教育资源内部分配、城乡分配、区域分配,逐步调整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负担的比例,由目前的县级统筹为主转向以省和中央为主,建立由中央、省、地、县四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供给机制。 此外,还要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他们建议通过发行教育公债以保证国家财政对教育的稳定投入。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工具,建议国家出台相应措施,使教育彩票成为教育筹资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对于城乡间教育差距过大的问题,在两会代表委员们看来,农村教育的问题主要是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主要是投入不足。解决这个问题依靠的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因此应严格规定财政性经费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比例,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学校间存在的教育不公,则要通过彻底取消重点、示范学校等来从根本上解决,严令禁止对重点、示范学校在财政拨款、师资配备、招生等各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一视同仁,按人头平均拨款,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拨款制度。各种建设费用,应优先向薄弱学校、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严格限制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重点、示范学校举办各种实验班、特长班、奥数班,有关部门也应重新考虑“名校办民校”的政策依据,规范公办学校的招生行为。 记者手记 让义务教育朝均衡方向迈进 在北京,人们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现象:在知名小学、初高中的门口,家长接孩子的车,可称得上名车展。一位花了数万元择校费将女儿送进一家知名小学的母亲说,我希望孩子从小接触的同学就是高层面的,这对她的未来非常重要。 毫无疑问,在教育不公的背景下,名校这一应为大众共享的社会财富,正越来越成为另一个群体独享的东西———在金钱的冲击下,名校正在不可避免地成为“贵族学校”,而社会群体的分化,也由此从孩子的身上开始。 而这,还仅是一个城市内部的分化,当教育不公同时存在于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的时候,中国的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而难以控制。或正因为此,有政协委员在本次两会上尖锐地指出,教育资源的人为分布不均匀,正在为强势阶层凭借优势地位抢占受教育机会的制高点提供了机会。 一方面,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再增加,造成许多城市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因高昂的学费被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同一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为了让子女上重点初中、高中,家长要向学校缴纳数万元不等的择校费。学费急剧增加直接导致“读书无用论”的抬头,许多贫困学生因为经济原因只有辍学,“不上学永远穷,上了学马上穷”成为一些贫困家庭境地的真实写照。 有远见的代表委员们认为,所有这些教育公平上面临的问题,人为加大了公民受教育机会的差距,直接的后果是教育不公平导致就业机会不平等,进而是社会地位的边缘化,从而埋下城乡、地区、阶层冲突的隐患。 好在一切才刚刚开始,中国还有扭转这一局面的机会。而其途径,正在于维护教育的公平性,通过知识改变命运,通过学习改变境况,降低城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入主流社会的门槛,充分发挥教育这一最有效扶贫手段的作用。 教育部新近公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所透露的信息让人略感欣慰:中国东、中、西部及城乡之间拥有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差距正在缩小,义务教育正朝着均衡方向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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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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