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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考30年】30年,高考改革亮点回眸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6 21:05:11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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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改革,凸显综合能力考查 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1999年广东省率先推出“3+X”高考科目改革。之后,山西、吉林、江苏、浙江4省相继试行“3+X”高考科目改革,2001年在北京等十多个省、市扩大试行,2002年在全国全面实施。 “3+X”方案中,“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X”是指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至2科。此后,大部分省、市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所谓综合测试,不是对各科目按比例的“拼盘式”考查,而是一种着重应用和能力的测试。 广东省实施的“3+X”模式的特点是:开考中学阶段的9门课程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课目;不分文理试卷,考生可以跨类报考;高校可自行从其余6个科目中选考1至2门作为“X”的科目;高校可设兼考科目,比如物理类专业招生,考生可选考物理,同时又可兼考化学。一旦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物理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而上了化学类专业录取线,就有机会被化学类专业录取。 综合测试引入“X”,凸显了对综合能力测试的因素。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增加能力型和应用性题目,考查学生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3+X”改革中,各省、市先后增加了英语听力测试项目,引导英语教学重视听说。 “3+X”高考科目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扩大办学自主权。“3+X”科目改革的实施,从客观上改变了以往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状态,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这一改革,对考试内容的改变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建国以来,我国的高考改革跨越了不同寻常的阶段,高考命题形式也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而变化。从建国初期到“文革”前,实行全国统一命题,“文革”中断高考10年之后,1977年、1978年实行分省单独命题,1979年后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200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分省命题,上海、北京率先单独组织高考命题工作之后,从2004年起又先后增加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山东、安徽、江西、四川、陕西等14个省、市,2006年全国实行分省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涉及的考生占全国考生的65%左右。至此,“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分省命题”,就是以省(市、区)为单位单独组织命题。分省命题是在国家统一考试大纲的要求下实现命题方式的转变,这种命题方式是对高考大一统考试方式的突破,有利于各省、市从本地实际出发组织管理、实施高考。 同时,由于我国大学新生录取实行“分省录取”的模式,考生之间的竞争事实上主要来自省内。因此,采取“分省命题”的方式在与录取模式相一致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的竞争压力和心理负担。 2001年4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2001年6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颁布,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自此,新课改正式拉开帷幕。 新课改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与探究式学习的能力。新课程强调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关注学生的个性成长,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课程。新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同时,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观的有机结合。 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4省、区新高考方案经教育部批准实施,高三学生迎来课程改革后的首次高考。其中,广东为“3+文科(理科)基础+X”模式,山东为“3+X+1”模式,海南为“3+3+基础会考”模式,宁夏为“3+文综/理综”模式。新课程改革的实施,使高考内容与形式得到进一步优化。 目前,新课程改革正在全国各地进行,新一轮高考改革逐步在各省、市展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随之得到进一步推进。 高考作为一件关系到百姓根本利益的大事,如何从招生录取考试的各个环节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是一项迫切而紧要的工作。教育部积极推进网上录取和网上阅卷等项目的开发、研制工作,为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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