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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考30年】30年,高考改革亮点回眸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6 21:05:11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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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录取,录取方式的重大变革 网上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一次革命性的变革。自199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9个省(市、区)开展网上录取试点以来,已经走过了近10年不平凡的探索历程,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据了解,2001年全国远程网上录取的学生达到了131万人,占录取学生总数的50%,全国450多万考生电子档案的信息采集量达14亿项。2002年,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网上录取是应用计算机的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数据库技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条例”及“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规则”,综合各省(市、区)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现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远程广域网录取和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现场的局域网录取。它通过考生档案的电子化、录取过程的网络化,达到降低费用、精简人员、提高效率的目的。 “网上录取系统如何发挥它的监控作用?”据曾参与系统开发、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的人士介绍,首先由各省级招办组织信息采集,并形成考生电子档案。经过严格的制作、确认,使考生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得到了保证;整个招生过程在计算机中都保留了详细的日志,领导和纪检部门可随时通过系统对招生过程及考生档案状态进行适时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考生的投档工作是由系统根据设定的模板自动进行的,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和手工操作的差错。 网上阅卷,提高效率确保公平 2004年全国共有15个省(市、区)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其中辽宁、黑龙江、福建、广东、重庆、云南、贵州7省、市全部科目采用网上阅卷,河北、吉林、上海、浙江、江西、湖北、广西、宁夏8个省(市、区)部分科目实行网上阅卷。从2005年起,全国共有23个省(市、区)在高考中采用网上阅卷。 网上阅卷的程序是:高考结束后,首先将考生答卷(包括答题卡),通过高清晰度高速扫描机,以图像方式原原本本扫描到主数据库,不作任何识别性修改。评卷时,将考生主观题各题答卷图像通过网络随机调度给评卷员,评卷员通过浏览器进行评卷打分。评卷员评完一份,系统自动提交下一份试卷。在整个网上评卷过程中,评卷教师见不到、也接触不到纸质答卷,只能见到电子化的考生答卷图像。 几年前,“自主选拔录取”对于大多数高三毕业生和学生家长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从2003年开始,这项不同反响的高校招生改革制度,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一考定终身”的模式。 2003年,教育部正式批准22所高校开始招生试点,2004年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已增至28所,其间经历了两年影响深远的探索和实践。2005年是全国普通高校试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第三年,增加了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14所高校,试点高校达到42所。2006年,经批准可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扩大到53所。2007年多所知名高校出台了新方案,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加,自主选拔录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自主选拔录取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扩大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操作空间。中学阶段表现优秀、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在人文科学、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的学生;具有学科特长,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具有明显发展潜质的学生,都将成为自主选拔录取的对象。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试点高校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要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中学及学生本人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由于各高校有着不同的办学风格与特点,因此在考虑自主选拔学生时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同为试点院校,不同的学校根据各自学科专业培养的需要,对自主选拔招收的学生有着不同的标准。 近年来,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也进行了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2006年,北京市、上海市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了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采用“笔试+面试”的方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确定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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