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桑梓文库 | 中国名人 | 锦绣中华 | 同学录 | 教育频道 | 图片中心 | 桑梓下载 | 留言桑梓 | | ||
|
||
|
|||||
深圳开启公务员“去官化”破冰之旅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2/26 | |||||
公务员被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69%的公务员被摘官帽,划入后两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即使不当领导,也可依法享受相应待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日称,深圳将公开招考350名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这是深圳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后首次公开招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标志着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入实践阶段。 自2005年我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后,公务员分类改革渐渐成为备受舆论和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在2008年8月深圳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近两年后,2010年2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有关专家对此表示,此次改革有助于理顺公务员队伍中的事权关系,实现职能的有效统一,而独立的退出和晋升渠道则有望让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不过,为了避免再现当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的尴尬结局,改革还需要科学化地实施相关方案,并及时跟进相关配套改革,以尽早取得成效。 公务员“去官化” 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城市,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日前正式启动。从已知的情况看,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大部分公务员“去官化”——所有深圳市公务员将被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其中,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后两类,实施聘任制,同时为他们设立独立的退出机制和晋升系统,解决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 据专家介绍,早在2005年,我国《公务员法》就明确了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而此次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创新在于将《公务员法》中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进一步明细化了。 “它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今后将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职务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无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从高至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高级职务实行职数管理,部分职组、职系的主管以下职务不限职数,按年功、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实绩等条件择优选升。”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这对于保持公务员队伍合理有序的竞争与活力、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将真正使职务与利益脱钩,即使没有担任领导职务,但同样也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待遇。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实有人数约6300人。此前,全市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0000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专业化改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只确定了深圳市气象局的两个处共16人,以后将逐步扩大范围。 |
|||||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 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 安徽“奖励公务员下海” 既当 十年后公务员或有被裁员风险 厘清公务员“合法收入” 深圳公务员不再挤“官道” 两 今年将试点公务员公开遴选 公务员每两年岗位交流一次 合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全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全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