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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高校学生因故退学将按月计退剩余费用         ★★★ 【字体:
安徽高校学生因故退学将按月计退剩余费用
作者:俞路石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8
   安徽全面清理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安徽高校学生因故退学将按月计退剩余费用

    今秋,安徽省再次启动全省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全面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校的收费行为。

    安徽省规定,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只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学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费用。高校考试费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高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对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收费,在自愿的前提下,可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但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记者 俞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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