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桑梓文库 | 中国名人 | 锦绣中华 | 同学录 | 教育频道 | 图片中心 | 桑梓下载 | 留言桑梓 | | ||
|
||
|
|||||
今秋对台湾学生实施同等收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5 | |||||
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 为有关院校所提供补贴 今秋对台湾学生实施同等收费
国务院台办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将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政策。 这是祖国大陆方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国民党等三党领导人共识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大陆有关部门经过积极会商,决定自2005年秋季入学起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及实行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 一、调整对台湾学生收费政策。自今年秋季开学,对已录取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台湾与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二、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自2005年起,对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 三、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 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祖国大陆热忱欢迎台湾青年学生来大陆高等院校求学深造,愿为进一步推动两岸教育文化交流作出努力。他们呼吁台湾当局切实关心台湾青年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早认可台湾青年学生在大陆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8月25日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借读费取消了,新问题出现了 教育部官员称正当惩戒学生不 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收费改 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研究生2009 关注教育:择校费,何时寿终 发展改革委要求:进一步降低 江西将逐步取消住宿费 安徽高校学生因故退学将按月 三部委发文规范高校收费 学生 国家发改委:西安美院等八所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